由於距離上次1月6日的第12次程序庭已隔3個月,當時鄭文燦律師質疑檢方「違法監聽」應排除,以及檢調刻意洗筆錄,有扭曲內容與蓋牌之嫌;但檢方也回嗆辯方才是刻意幫鄭「洗印象」。經法院合議庭於上個月(3月)認訂,攸關重大公共利益,因此合法監聽取得的內容得適用《通保法》規定取得證據能力,監聽內容具備證據能力,預料今天首次審議庭上,檢辯雙方將再針對證據力的部分進行攻防。
據了解,早上針對証人兼被告廖力廷在華亞案擔任職務及開發過程等進行交互詰問,被視為行賄幕後主腦的台塑企業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也到庭,楊的律師當時聲請勘驗侯水文偵訊關鍵音檔,發現法院提供的勘驗譯文中,音檔模糊處「誤植」楊的姓名,經法官多次比對確認無此內容、裁示修正。
此外,重劃會主委廖俊松的兒子廖力廷轉為汙點證人,將他們和鄭文燦的對話、會面地點、拿錢的手法全招了。檢方因此也追出,鄭文燦包裝鈔票的方式不同。因為「喬事情」過程,鄭文燦疑發現廖家遭監聽,態度丕變,甚至多次轟廖俊松「嘴巴很大」。廖力廷今天到庭也再次指認曾送錢到官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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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案今第12次準備庭!勘驗關鍵人妻偵訊影音光碟 檢辯激烈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