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股東聲明指出,公司經營者應以全體股東利益為優先,若將公司資源用於特定個人或其掌控企業,且未經合理程序,恐已違反忠實義務。聲明進一步指出,沈慶京等人於2017年至2019年間,疑似透過公司以假捐款名義匯出資金約600萬元,用於協助特定開發案爭取容積利益,引發外界對資金用途與公司治理的質疑。
此外,股東方面也批評公司經營階層對相關爭議處理消極,未見積極釐清責任,反而以程序理由回應外界質疑,甚至對市場派人士採取強硬態度,形成對比。
針對此案,電商網紅陳延昶今(3)日清晨在社群發文,直言案件恐對沈慶京帶來重大影響,並以強烈語氣批評相關行為,認為現在中工股東「堡新投資」的股東應該非常火大。
陳延昶指出:「人的貪婪無度造成他現在的結果!」並進一步表示:「『小沈』沈慶京晚年若無意外,就是在牢裡老死的下場吧,對於富貴一生的這人,下場真的是值得大家警惕與借鏡。」
此外,他也質疑相關行為動機,直言:「一個如此的富豪,都這麼老了,還這麼死要錢是要幹嘛?」並提及法院已於3月26日判處沈慶京有期徒刑10年,中工股東「堡新投資」近期再向檢方提出告發,指控涉及《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形容此舉是「對老沈一記重拳」,提醒大家務必對守法有敬畏之心。
針對案件本身,陳延昶分析,若公司資金被認定為「假捐款、真行賄」,且用於爭取京華城沈慶京私利或其控制之他公司的容積率,而非中工全體股東利益,「那老沈他們大概就掛了。他指出:「當資金用途非法,挪用該資金的決策者就難逃背信罪的追訴。」
陳延昶認為,因為這次堡新投資告發的對象除了沈慶京,還包含了相關人員。法律上若現任經營團隊明知資金遭不當挪用,卻以無罪推定為由不採取法律行動求償,也可能構成「消極的不作為背信」,「從法的邏輯來看,我認為老沈被判有罪的機率相當大。」
就刑度上,陳延昶指出,依照《證券交易法》中的特別背信罪、「掏空公司資產」的範疇刑期來說,基本「低消」將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所以已經很老的老沈,幾十年的牢獄,想活著出來,真的太難!」
陳延昶於文末感嘆,鑑於京華城案涉案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及沈慶京,「好好的當個人不香嗎?」、「平安當個有錢人來享受人生,這樣有什麼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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