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本喬指出,該名檢察官一直主張沈慶京領了一千六百多萬現金,並指控其中1500萬在「某時地」交給柯文哲。然而沈慶京的律師傳喚了一位證人,證明其中有240萬是給了該位證人。翟本喬強調,這項證據直接打臉檢方的敘事,因為剩下的金額已經不到1500萬可以給柯文哲,證明檢察官所編織的賄款故事根本是憑空編造出來的。
該檢察官隨後的回應令翟本喬大為震驚。翟本喬轉述,該檢察官竟稱「或許沈慶京有別的金錢來源,他要交待清楚他所有的金錢流向,才能證明沒有這筆賄款」。翟本喬痛批,檢察官有責任提出賄款真的存在的證據,而不是要求被告反過來證明沒有,這是隨便一個法律系大三學生都知道的基本常識。
翟本喬進一步質疑,一名檢察官竟然可以無視法律明定的舉證責任,公然要求被告自證清白。他認為這種行為是在踐踏法律人的專業,並以日文發音嘲諷該檢察官不是HERO,而是low到不能再low的「he-low」。翟本喬諷刺,若照該檢察官的邏輯,他自己也得交代清楚過去二十年每一秒鐘的行蹤,以及帳戶裡每一塊錢的流向,否則鄭文燦案的500萬也可以說是該檢察官送的。
針對審判過程的透明度,翟本喬也提出質疑,認為這就是為什麼檢方不敢讓證人詰問的部分公開播出。他分析,法官之所以乾脆把漏洞百出的1500萬指控,用程序問題打掉,就是為了免得到爭執事實內容的時候當眾出醜。翟本喬認為,檢方的故事在事實面前根本站不住腳,只能依靠程序手段來規避對實質證據的檢驗。
翟本喬最後感嘆,對於這名檢察官的表現,柯文哲評價其「邪惡」已經是講得很輕了。他強調,正義不應建立在扭曲法律原則的表演之上,檢方若無法拿出確鑿的收賄證據,就不該強逼被告自證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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