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維持原交保 應曉薇、沈慶京皆加保3000萬!李文宗解除電子腳環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獎勵容積弊案、政治獻金假帳2案,歷經1年3個月審理,今天(26日)宣判,合議庭認定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判他17年、褫奪公權6年,宣判後,合議庭立刻就柯文哲是否維持原交保裁定及延長科控部分進行訊問,柯文哲說,沒有必要再配戴電子腳環。訊問結束,柯文哲維持原處分;應曉薇、沈慶京各加保3000萬;李文宗解除電子腳環。
針對柯文哲日前被裁定7000萬元交保,實施科技監控部分,檢方表示,希望能維持元交保裁定。
柯文哲則說,「我不會逃亡,沒有必要配戴電子腳環,也不用限制住居,況且,當時交保的7000萬元是向母親與妹妹借來的。」
柯文哲的律師也指出。柯文哲一直都遵循法院的審判,也沒有串證之虞及逃亡的動機,當時7000萬元交保已經很勉強,請法官維持原交保的金額裁定,且身為政治人物,背負眾多民眾期待,絕無棄保潛逃的可能,除維持原交保裁定,也希望合議庭能考量降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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