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去年偵辦一起靈骨塔詐騙案,該詐團由吳芳儀、男友呂英菖及男子王助彰為首,自2023年9月14日起成立「鉅新匯公司」,對外招募詐團成員執行靈骨塔買賣銷售業務,以協助脫手殯葬產品須辦理節稅、避免遭政府機關調查等話術行騙,並鼓吹被害人向詐團介紹的「金流專家」諮詢及辦理抵押借款。
此外,該詐團持續搜集有機會遭詐、名下有不動產的被害人資訊,再由成員假以「代書」佯稱可「製作金流」或放款等,轉介「金主」與被害人簽立借貸契約,等到「金主」將款項以「借貸」名義交付給被害人時,再從被害人取得的款項中抽取6至10%的服務費。
檢警去今年4月展開搜索並逮獲吳女、呂男等人,查扣其住處藏有的詐欺贓款300萬元及黃金項鍊、戒指等不法資產。期間,吳女因意外發現她名下一輛價值250萬元的豪車尚未遭到扣押,透過偵訊機會讓陪偵律師李宜諪轉述其意見,協助成員變賣吳女名下的財產,成功銷贓金手鍊1條、金戒指3個與豪車。
就「仙塔律師」李宜諪涉案部分,檢方起訴指出,李宜諪是在律見詐團主嫌吳芳儀後,透過LINE通知吳女的友人陳永山,告知吳女首飾擺放位置,並將吳女名下的車鑰匙轉交給他,指示其變賣財產規避檢警扣押不法所得。李女於法院準備庭時不認罪,去年12月換律師後,卻大轉彎改全部認罪。
「仙塔律師」李宜諪認罪後似乎情緒大放鬆,面對媒體不再神情嚴肅,當時開完庭後,她難得展現久違的靦腆笑容,對於女記者問她可否停下腳步捕捉畫面,她淡淡輕聲回說,「好」,但沒說一句話。事後她透過律師發出5點聲明:
一、近來本人因所涉刑事案件,受到社會各界關注。
二、身為執業律師,於受任初期,因急於為委任人提供法律協助,在案情尚未完全明瞭之際,未及審慎考量,致未能妥善把握辯護權行使之法律界限,行為有所失當,實屬不該。 就此,本人已就相關事實認罪,並願坦然面對及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三、謹此嚴正聲明,本案並未起訴認定本人涉犯詐欺取財罪嫌,本人從未參與任何詐欺集團,亦與其等毫無關聯。
四、本人深知自身行為確有過誤。為維護司法程序之公正進行,避免不當干擾,關於案件之具體內容與細節,恕不便再多做說明,本人將靜待司法之公正裁判。
五、對於本案所造成之社會負面觀感,本人謹向社會大眾致上最深歉意;並對各界長期以來的監督與指教,表達由衷感謝。
特此聲明如上。
這起靈骨塔詐騙案的案情包括詐團、銷贓2大區塊,北院合議庭切割審理,先就詐欺犯行審結,再審理洗錢、洩密部分,李宜諪進行最後的言詞辯論程序,李宜諪坦承檢方所有起訴犯行,也表明是她專業判斷上的重大錯誤,願意承擔所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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