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今晚在臉書發文表示,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配在台設有戶籍滿10年,即可依法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李貞秀在台灣生活30年,生兒育女落地生根,台灣就是她的家。但賴政府卻發動黨媒與側翼群起攻擊,再度祭出抹紅戲碼,內政部更發函給立院說,依《國籍法》規定,李貞秀須在就職前證明已申請辦理放棄外國籍,並在就職一年內完成相關手續;甚至有官員對媒體放話,行政機關不必配合立委職權、不用給資料,政院及部會首長也可拒絕接受質詢,公然挑戰憲政分際,霸凌在野黨、霸凌新住民。
民眾黨指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我國法律並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兩岸也沒有讓中配放棄國籍的程序與空間,賴政府就是在做最廉價的政治鬥爭,把中配當成次等公民,淪為兩岸間的人球。
「同一個民進黨,對中配參政的解釋卻截然不同。」民眾黨表示,蔡政府時期,中配可以參選,也順利當選里長、議員,未被要求必須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同樣一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國籍法》,到了賴政府口中卻出現完全不同解讀,要怎麼用全看是否符合自身利益。賴政府執政下的台灣,人民需要為了認同道歉,需要為了立場道歉,現在還需要為了血統、出生地道歉,「沒有多元、沒有法治,還是讓你驕傲的台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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