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下午處理住宅法修法,在國民黨、民眾黨立委人數優勢下,以60票比48票三讀通過。
民進黨團隨即要求重付表決,綠委全數按下贊成票,藍綠白三黨罕見達成共識,韓國瑜驚呼「哇!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8位,贊成108票,反對0票,棄權0票,贊成者多數,全院表決通過!」
「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條文明定,社宅應提供至少20%比率出租給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此外,內政部應建置全國統一的申請登記平台,並定期統計分析,將其供給區位、戶數需求、房型配比及所需公共設施,作為將來擬訂社宅興辦計畫的依據,中央建置的申請登記平台,得介接地方主管機關的社宅登記平台。
為促進租賃住宅市場資訊透明,三讀條文明定,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分析、公布住宅資訊,其中租賃住宅市場依其形態及屋齡區分「每坪」租金價格資訊,以中位數及分位數方式呈現,並以租金補貼、包租代管物件優先辦理。爲強化包租補助,修法規範補助包租之金額不得少於代管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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