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5年1月28日總統令指出,監察院監察委員並為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業已請辭,予以免職。此令自中華民國115年2月1日生效。

陳菊請辭監察院長。圖片取自總統府網站
陳菊請辭監察院長。圖片取自總統府網站

火線話題 | 陳菊請辭監察院長

這篇報導屬於「 陳菊請辭監察院長 」主題,更多延伸閱讀:

  1. 陳菊外甥親自發聲 曝她最新病況「堅強復健中」
  2. 「菊姐剩下的交給我們」 吳思瑤:她將生命毫無保留奉獻給台灣
  3. 壹蘋民調|你是否支持廢除監察院?
作者簡介

邱筠媜

《壹蘋》政治組記者,臺師大企管系畢業,曾任議員助理、政黨小編。 「真理是新聞的最高價值,追求真相是新聞工作者的使命。」致力於將嚴肅政治議題轉化為清晰易懂的報導。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日月潭船舶電動化未達13% 監院糾正交通部、觀光署等6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