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5年1月28日總統令指出,監察院監察委員並為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業已請辭,予以免職。此令自中華民國115年2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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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邱筠媜/台北報導】總統府今(28日)發出總統令,宣告監察院監察委員並為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業已請辭,予以免職。
中華民國115年1月28日總統令指出,監察院監察委員並為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業已請辭,予以免職。此令自中華民國115年2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