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守仕今上午於臉書發表退選聲明稱,1月11日陳語倢於直播中,影射她攻擊陳語倢孩子,及未婚生子的人身攻擊,但卻無法提出「舉證」,依民事訴訟法第277條規定「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故對手已涉及刑法第310條《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黃守仕指出,陳語倢在直播中強調,不抹黑、不造謠,但卻影射她四處散播,陳語倢要派人選里長。子虛烏有之耳語,讓她為了釋疑,而疲於奔命,里長為經營在地,重要根基,守仕絕不能讓這些不實謠言,影響里長友善民眾黨的心。
黃守仕認為,為黨內團結,她深知相忍為黨,但面對含沙射影,不明抹黑,她已忍無可忍,身心俱疲,萌生退意,故決定退出民眾黨汐止金山萬里選區市議員黨內初選。
根據《ETtoday》報導,民眾黨發言人張彤表示,民眾黨尊重黃守仕決定、並肯定黃長期在地深耕與付出。張彤強調,民眾黨地方選舉初選制度一向公開透明,提名條例等相關規定,皆依黨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選舉決策委員會,逐級訂定決議並執行,包含現任議員,無任何人享有特別待遇,相關選舉辦法也早已明確公告,若同一選區有兩人以上登記,協調未達成共識即進行全民調,僅在艱困選區才採徵召方式。
張彤強調,民眾黨一向樂觀看待黨內優秀人才在公平機制下良性競爭,並期盼所有夥伴以民眾利益為先、團結向前,共同回應人民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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