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19日召開國防特別條例機密會議時,「不小心」將機密資料帶走出會議室,違反《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8條規定。民進黨立委沈伯洋、陳培瑜21日調閱監視器發現,整個文件被帶走超過1分30秒,從黃國昌走下樓梯到攝影機拍不到的角度,再走回樓梯,總共經過42秒,懷疑黃與助理有無拍攝機密文件或洩密之虞。陳培瑜今上午與律師黃帝穎赴北檢告發黃國昌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國防秘密罪。
針對被民進黨團提告黃違法《國家機密保護法》,黃國昌今上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民進黨這群人非常可笑,昨天不是告了,今天又告?這幾天一直在看法條,搞不清楚到底要適用什麼法條嗎?針對這群法盲要刻意炒作這個議題,他奉勸在立法院裡好好做立委該做的事情,不要一天到晚在那邊秀下限。
民進黨質疑黃國昌消失於攝影機畫面中的時間,足以拍好幾張照片。對此,黃國昌嗆聲,「沒有關係啊,我們就等著看,等到檢察官作出不起訴處分後,到時候民進黨對他濫行告訴再添了一筆、被狠狠打臉的時候,千萬不要躲起來喔,到時候千萬不要躲起來喔。」
火線話題 | 黃國昌攜國防機密被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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