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立委指出,在國防外交委員會一場涉及軍購與機密資料的閉門會議中,監視器畫面顯示黃國昌帶著機密資料離開會場時,有42秒處於死角範圍。資深立委沈柏洋提出疑問,指出這段無畫面、且時長足以讓人使用手機拍攝機密文件,強調需由司法機關調查這段時間內是否有翻拍、留存機密行為。

律師黃帝穎指出,該案件不只是單純的程序違規,黃國昌非該委員會成員卻出席並帶出機密文件,卻以「只有30秒」為由試圖淡化事實,與監視器實際紀錄不符,明顯違反基本常識與保密義務。黃帝穎表示,《國家機密保護法》普通洩密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過失洩密罪可處2年以下徒刑;而《刑法》洩漏國防秘密罪亦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過失洩密罪2年以下徒刑,案件性質與法定刑度均相當嚴重。

告發行動方面,張銘祐(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擬參選人)於1月20日到北檢告發黃國昌涉嫌《國家安全法》及《刑法》洩漏國防秘密罪,北檢已完成分案,指派主任檢察官張靜薰偵辦。同日上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陳培瑜在律師黃帝穎陪同下,也向北檢遞狀告發黃國昌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兩起告發行動皆強調案件涉及國家安全與法治基本原則,請求檢方依程序偵查並釐清監視器死角期間的行為。

目前檢方已就告發內容分案偵辦,並將調閱完整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證據,以釐清事件真相。律師團表示,未來將在偵查程序中持續追究相關法律責任。這起涉及機密文件外洩疑義的事件不僅牽動法律責任,也牽涉到立法機關在處理敏感資料時的保密機制與自律問題,社會各界密切關注後續調查結果。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陳培瑜在律師陪同下,向北檢遞狀告發黃國昌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翻攝陳培瑜臉書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陳培瑜在律師陪同下,向北檢遞狀告發黃國昌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翻攝陳培瑜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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