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社會局5日發公文公告,何建忠違反第49條第1項第9款規定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少猥褻或性交」規定,依同法第97條後段規定公布姓名,2026年1月2日裁罰,且直至刊登高雄市政府公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公布欄、高雄市仁武區公所公布欄。
社會局指出,本案因行為人被羈押禁見,社會局配合地檢署偵辦,114年11月4日收到起訴書,以起訴書為證進行裁處作業,但因裁處書須完成送達並予陳述意見,待行為人114年12月29日晚間交保後,於115年1月2日開立裁處書。
高雄市衛生局長黃志中表示,市府配合檢方要求,案件偵辦期間嚴守保密,保護被害人避免受到二次傷害。高雄市政府表示,針對本案持續全力配合司法調查,除對違法者嚴正究責外,也針對本案過程全面檢討保護機制,引入外部專業協助檢視精進守護服務對象權益,也避免對服務對象造成任何二度傷害,以最高標準落實專業倫理與公共責任。
柯志恩5日邀集高市議員黃香菽、李雅靜、陳美雅、陳麗娜於高市議會國民黨團舉辦記者會。多位議員痛批,「高市府的螺絲不只是鬆了,根本是掉光光」,近年衛生局接連出大包,包括毒鯛魚烏龍檢驗案、心衛中心職場霸凌案,還有這次性侵案,顯示衛生局行政管理完全失控。
柯志恩在記者會中痛批,保護少年的個資本來就有SOP,她也相信媒體會善盡職責來保護這些少年、少女,但黃志中竟以「媒體曝光可能導致被害人輕生」作為自己掩蓋事實的理由,大家實在無法接受,她不禁想問黃志中有沒有搞錯方向,他竟然可以用這個角度來詮釋這件事情,真的讓她非常傻眼又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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