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提出彈劾,提案內容寫到,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卓榮泰扭曲《憲法》第37條,對於國會三讀通過《財劃法》修正案,總統拒絕公布、行政院院長拒絕副署,創下憲政史上嚴重惡例,因此提出最嚴厲譴責,並要求賴清德、卓榮泰應依《憲法》副署、依法公布;另針對卓榮泰院長拒絕副署《財劃法》之失職行為,由提案委員具名移請監察院彈劾卓榮泰。

另外,對於譴責潘孟安案,提案認為,總統府理應至國會向全國人民報告說明,卻選擇性遵守憲法的雙標作為,不僅是技術性杯葛國會,對民意機關的公然蔑視,甚至瀕臨毀憲亂政的地步。對於潘孟安刻意迴避國會監督,藐視國會之行徑,表達嚴正譴責,以維護國會尊嚴。

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批評,黃國昌去年主張廢除監察院,砍掉監察院97%預算,竟然提案要求將卓榮泰移送監察院彈劾,「真是可笑,口口聲聲要廢除監察院,竟然要司法法制做成決議,將卓榮泰移送監察院彈劾」,擺明在憲法中,做為立委本來就可以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投票,但捨棄不信任投票不由,卻想透過自己想要廢止的監察院來彈劾行政院長,只證明黃國昌不敢面對,當不信任案通過後,民眾黨團可能被「團滅」,因為民眾黨對於解散國會、重新大選毫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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