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列席報告被立院提譴責案!潘孟安:基於憲法扁馬蔡政府都婉拒|壹蘋新聞網

未列席報告被立院提譴責案!潘孟安:基於憲法扁馬蔡政府都婉拒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葉家瑋/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要求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列席備詢,不過總統府表示,總統府秘書長僅於審議年度預算案與總統府主管法案審查時列席備詢,因此未出席。潘孟安今(18日)再解釋,此項慣例無論政黨輪替與否,歷任政府均一致遵循,目的是在保障行政與立法體系間的相互尊重。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總統府提供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總統府提供

潘孟安說明,過去蔡英文前總統執政時期,立法院5次函請總統府秘書長進行專案報告、馬英九前總統期間4次、陳水扁前總統時期15次,當時政府均基於憲法規定與對責任政治之認知予以婉拒。這證明了「總統府秘書長不赴立院進行專案報告」並非單一政黨之主張,而是立足於憲法規範、長期穩定且不分黨派的制度實踐。

潘孟安表示,總統身為憲法之守護者,其首要職責即在於捍衛憲法與憲政秩序。總統府作為輔助總統行使憲政職權的幕僚機關,必須嚴守憲法規範之界線,確保機關職權行使不致逾越憲政分際,方能維持民主政治之穩定與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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