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東錦財產申報不實挨罰56萬! 國民黨的她被罰最多
【記者潘袁詩羽/台北報導】監察院今天(12日)公布最新財產申報,並公布未據實進行財產申報的裁罰名單,赫見苗栗縣長鍾東錦,其在任苗栗縣副議長期間,也未據實申報1筆存款、1筆股票及5筆事業投資,經核受處分人所述申報不實之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申報不實,因而裁罰56萬;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也遭罰66萬。
監察院今天公布最新財產申報,該公報指出,國民黨前台中市議員冉齡軒因未據實申報財產,遭裁罰54萬;無黨籍桃園市議員劉曾玉春則遭罰22萬;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也因未據實申報配偶事業投資6筆,遭罰6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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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苗栗縣長鍾東錦在任苗栗縣副議長時,也未據實申報1筆存款、1筆股票及5筆事業投資,經核受處分人所述申報不實之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申報不實,因而裁罰56萬。
此外,準副總統蕭美琴在任駐美大使時的財產也在該公報曝光,顯示蕭美琴僅有位在新北市永和的1筆土地、7筆在同地點的建物,並且有1車輛;存款共有1641萬2562元,有價證券425萬4611元,基金有425萬4611元,受信託財產共2萬9378元,並有5筆保險,另債務有169萬26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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