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引爆全民怒火!鮮肉藍委開第一槍:增「殺童罪」僅能判無期或死刑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1歲童凱凱遭兒福聯盟轉介劉姓保母虐死案,引發社會譁然和怒火。國民黨立委廖偉翔稍早表示,他將提案增訂「殺童罪」,明定殺害未滿12歲以下幼童者,最低無期徒刑、最重死刑,並且要求「虐童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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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偉翔表示,根據衛福部CRC資訊網資料,從108年至今兒少受虐人數都在11,000件以上,112年上半年更已超過6900件,三歲以下的受虐案更是年年破千件,顯見已經不是個案,在少子化的當下,守護幼童是第一要務。
廖偉翔強調,不只增強社會安全網,提高刑罰嚇阻作用同等重要,依照我國刑責,虐童案只能判6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甚至虐童致死最重只能判到無期徒刑,完全不符合社會期待。
廖偉翔提案,一、增訂「殺童罪」,增訂第272條之1,明訂殺害未滿12歲以下幼童者,處最低無期徒刑、最重死刑;二、「虐童不得假釋」,違反刑法286條關於虐童及致重傷、致死等行為受判處徒刑者,修正為皆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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