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典霖父子議會宴客涉賄遭羈押 抗告失敗
高分院: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勾串之虞
【施養正/綜合報導】彰化縣議長謝典霖父子日前因在議會宴客被認定涉嫌賄選,遭檢方聲請羈押獲准,兩人隨後提出抗告。不過台中高分院24日指出,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認為謝典霖父子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故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
父子羈押 母親交保
謝典霖及父親被逮捕後,彰化地檢署向法院針對謝典霖、謝新隆、鄭汝芬(謝典霖母親)等5人聲請羈押。
彰化地院法官認為,謝典霖、謝新隆因對相關共犯及證人具高度影響力,也可能影響其他共犯、證人證述,裁定2人羈押禁見;鄭汝芬則因謝新隆父子都遭羈押,因此准以新台幣100萬元具保。
謝典霖、謝新隆抗告失敗
謝典霖與謝新隆的律師,21日先後向彰化地院提出抗告,希望爭取解除羈押,返家過中秋節。
不過台中高分院說明,謝新隆、謝典霖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高分院強調,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實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並禁止接見及通信之必要,故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被告2人的抗告均無理由,應予駁回,裁定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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