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苦茶油事件中,在永豐餘主動通報後,高等檢察署7月31日立案並指派台北地檢署協同嘉義地檢署偵辦,北檢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聯繫衛生福利部食藥署取得相關行政稽查資料,經調查發現,威加國際有限公司疑似有來自中國進口苦茶籽混充,並委託嘉義春源製油代工製造苦茶油等情形。
北檢、嘉檢4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嘉義縣調查站,協同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及嘉義縣衛生局搜索威加公司、源春製油廠和梅山茶油合作社,據了解,威加公司與源春製油廠是上下游關係,梅山茶油合作社之前未傳出有涉案,是因為之前有採購人員向合作社採購苦茶籽交給威加,需釐清原料相關來源等問題。
北檢偵訊部分,威加公司凃姓負責人100萬元交保,金姓登記負責人50萬元交保,蔡姓採購人員30萬元交保,兩名陳姓採購相關中間人、採購人員則聲押禁見;嘉檢偵訊部分,包括源春製油廠、梅山合作社負責人及相關人共3人訊後均請回,相關人員訊問結果,及檢調目前掌握的原料來源、產製流程等事證,仍後續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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