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取侵吞水利業務規費434萬!辯稱為償還貸款 屏縣府雇員遭判刑6年|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凃建豐/屏東報導】屏東謝姓男子擔任縣政府雇員期間,利用職務詐取及侵吞民眾或代辦業者繳交的水利業務申辦規費,涉貪金額逾434萬元,被發現時,已花用261萬多元,只繳回173萬多元,屏東地院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等罪,併處謝男6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並追繳不法所得。可上訴。
謝男詐取侵吞水利業務規費434萬,遭屏東地院判刑6年。資料照
謝男詐取侵吞水利業務規費434萬,遭屏東地院判刑6年。資料照

謝男在2011年至2019年間擔任屏縣府雇員,負責水利事業興辦及水權申請審核業務,卻利用職務偽造署押、詐取及侵吞民眾或代辦業者申辦水利業務所繳交的2700元不等規費,涉貪犯行逾600件,金額逾434萬元,被查出後,雖繳回173萬多元,但已花掉261萬多元,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謝男。

謝男犯後說是為償還貸款才將相關款項侵占,屏東地院認為謝男利用其執行公務的機會,侵占、詐取公款,還偽造公務員職掌的文書及相關私人署押,犯罪所生損害非輕微,考量謝男坦承犯行、家境貧困,離職後從事養鷄場工作,依利用職務詐取、侵占財物及偽造公文書等罪,併處謝男6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並追繳不法所得261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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