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現場曝光!小甜甜開Mini左轉撞傷女騎士 堅稱「沒看到人」仍遭起訴|壹蘋新聞網

車禍現場曝光!小甜甜開Mini左轉撞傷女騎士 堅稱「沒看到人」仍遭起訴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曾佳俊/台北報導】藝人小甜甜(張可昀)去年5月駕車行經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時,疑因左轉未禮讓對向直行機車,與一名35歲曾姓女騎士發生碰撞,造成對方頭部及四肢多處受傷。士林地檢署偵查後,小甜甜稱「完全沒看到人」否認有過失,但綜合交通事故鑑定、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等證據,認定小甜甜涉嫌《刑法》過失傷害罪,日前依法提起公訴,全案預計下週二首度開庭審理。
開車左轉疑未禮讓釀車禍!小甜甜(左一撐傘者))否認有過失,仍遭檢方過失傷害罪起訴,事故現場曝光。翻攝畫面
開車左轉疑未禮讓釀車禍!小甜甜(左一撐傘者))否認有過失,仍遭檢方過失傷害罪起訴,事故現場曝光。翻攝畫面

起訴內容指出,事故發生於去(114)年5月7日上午8時許,小甜甜駕駛一輛灰粉色Mini Cooper,行經忠孝東路六段360號前準備左轉時,疑似未依規定禮讓對向直行機車,與曾姓女騎士發生碰撞。

警消獲報趕抵現場,小甜甜撐傘站在事故地點旁,曾姓女機車騎士則坐在地上,身上有擦挫傷,由救護車送往北醫治療,雙方駕駛酒測值均為零,後續事故責任,交由交通警察大隊分析釐清。

院方診斷顯示,曾女頭部、鼻部及額頭有多處撕裂傷,雙膝也有擦挫傷,所幸無生命危險。警方初步檢測,雙方酒測值均為0,排除酒後駕車因素。

偵查期間,小甜甜坦承駕車時與機車發生碰撞,但否認有過失。她供稱,通過路口前已確認沒有來車,並依規定打方向燈、減速左轉;事故發生後下車查看時,發現對向號誌已是紅燈,事後雖調閱車內行車紀錄器,但無法確認對向當時究竟是紅燈或綠燈,也不排除當時正值號誌轉換期間,因此認為是騎士突然出現撞上車輛,她當下並未發現對方。

不過,士林地檢署根據警方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交通事故鑑定意見、現場測繪圖、監視器畫面、行車紀錄器影像及醫院診斷證明等證據綜合研判,認為小甜甜涉有過失傷害犯嫌,因此依法提起公訴。

全案後續將由法院審理,釐清事故責任歸屬及相關法律責任。依刑事訴訟原則,案件經起訴並不代表有罪,是否成立犯罪仍須由法院依法審判確定。

機車撞上汽車後人車都被彈飛,女騎士摔傷送醫,但駕駛小甜甜堅稱沒有過失。翻攝畫%案
機車撞上汽車後人車都被彈飛,女騎士摔傷送醫,但駕駛小甜甜堅稱沒有過失。翻攝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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