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男「這原因」手挖鄰居眼球 一審判決曝光|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葉先鵬/新北報導】新北市雙溪區去年傳出一起驚悚事件,簡姓男子(52歲)與連姓鄰居(69歲)因糞水排放問題互看不順眼,進而爆發肢體衝突,沒想到過程中簡男竟伸出手指將連男眼球挖出,案經審理,基隆地院近日依殺人未遂罪判處簡男14年6月徒刑,可上訴。
簡男因為糞水排放問題與鄰居發生肢體衝突,隨後竟將對方雙眼挖出。翻攝照片
簡男因為糞水排放問題與鄰居發生肢體衝突,隨後竟將對方雙眼挖出。翻攝照片

據了解,家住新北市雙溪區的簡男因時常將糞水排放到連男住處附近,導致雙方時有摩擦,去年4月16日簡男被檢舉後心生不滿,隔天便藉口上廁所被偷看,帶著水果刀跑去找連男理論。

基隆地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判處簡男14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資料照片
基隆地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判處簡男14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資料照片

爭吵過程中,性格偏激的簡男突然朝連男揮刀,雙方扭打倒地後,簡男又撿起路邊的石塊猛砸連男頭部,接著更徒手挖出對方雙眼,直至連男已無力反抗才起身,但簡男犯後非但沒報警求救,反而為了減輕刑責,逕自到瑞芳分局「自首」,所幸救護人員及時將連男送醫,這才撿回一命。

基隆地院審理後指出,簡男僅因糞水排放及自以為如廁被偷窺,就情緒失控挖出連男雙眼,審理期間又避重就輕,且到分局報案也是為了減刑,非出於施救目的,因此雖符合要件,但仍不宜大幅減輕刑度,僅酌減2個月以昭衡平,依殺人未遂判處14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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