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邱軍與王姓、陳姓朋友今年2月8日到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一間酒吧飲酒,林姓、李姓、牛姓男子也在酒吧內,當天晚間7時許,王男與牛男因細故發生爭執,6人在酒吧內徒手互毆打群架,最後鬧上警局。
警方將全案移送北檢偵辦,檢察官今偵查終結,依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眾實行強暴脅迫、鬥毆等罪嫌起訴邱軍等6人。林男、李男、牛男另提出傷害告訴,但均未提出診斷證明書,檢方不起訴處分。
邱軍另於2024年12月27日凌晨,在基隆市酒駕撞死計程車司機,今年4月遭基隆地院依酒駕致人於死、肇事致死逃逸罪判邱軍10年徒刑,目前正由高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