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第一公路警察大隊表示,上午7時許獲報,國1南37.6公里林口路段有車輛爆胎。據了解,43歲黃男駕駛貨櫃車,行經該路段時左前輪胎突然爆胎, 仍持續往前開了將近3公里至南向39公里處才停至路肩。

後方車輛被貨櫃車掉落的零件砸中。翻攝畫面
後方車輛被貨櫃車掉落的零件砸中。翻攝畫面

後方由40歲蕭男駕駛的小客車行經該路段,輾壓到黃男散落的輪胎皮導致車損;45歲洪姓男子駕駛的小客車,則疑似被不明車輛輾壓到黃男掉落之車體零件擊中擋風玻璃導致破裂。

警方調查,3名駕駛酒測值均為零,詳細的肇事原因有待進一步釐清。國道警呼籲,民眾在國道遇到爆胎的應以安全第一、人命優先,在爆胎當下,切勿慌張,雙手緊抓方向盤,鬆油門勿踩煞車,以滑行的方式行駛到外側路肩,立即開啟雙黃警示燈,並在後方50公尺擺放三角故障標誌,切勿勉強行駛。

擋風玻璃破裂。翻攝畫面
擋風玻璃破裂。翻攝畫面

若無法停靠外側路肩,於車輛停止後,亦應先立即開啟雙黃警示燈,並以隨時注意後方來車(時時向後看來車動態)的方式下車,將車上的三角故障標誌取出,以面向來車的方式至車輛後方100公尺處放置警示,提醒來車注意,駕駛、乘客趕緊遠離車輛退到路肩,要進行聯絡應在護欄外或較安全處,過程中需隨時注意後方來車,避免遭追撞發生危險。

另用路人出門前應巡視車輛狀況,並注意胎紋是否正常及胎齡是否老舊,可裝設胎壓偵測器,提早知道輪胎是否有異常;胎紋不足或胎齡老舊致使車輛爆胎,其責任歸屬在駕駛人,且一旦發生事故,往往造成車輛受損及人員傷亡,用路人不可不慎。

釀成意外的貨櫃車。翻攝畫面
釀成意外的貨櫃車。翻攝畫面

本文依《新聞倫理政策》《新聞規範》《事實查核政策》採訪撰寫,如有疑問與指教請見《更正政策》

作者簡介

江孟謙

記者、編輯資歷逾10年,曾任網路媒體、報社,各種領域都略有研究。喜歡閱讀、吸收新知,用具有邏輯的文字道出一切;喜歡旅行、攝影,用豐富的照片精彩人生。擅長找到社會上稀奇古怪的小事物,給好奇的讀者帶來另一番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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