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小白是小紅妹妹的丈夫(妹婿),2024年8月10日凌晨,小白到小紅的內湖住處,當時小紅前一晚與妹妹一起飲酒,酒後在房內熟睡,隔天上午小紅醒來,驚覺小白在房內,手上還拿著她放在陰道深處的避孕環,嚇得到醫院驗傷,警方因此報請士檢偵辦。
檢察官調查認定,小白明知小紅酒醉熟睡,竟利用對方無意是下,以不詳方式將小紅放在陰道內的避孕環取出,涉犯乘機性交罪,並依法起訴。
小紅指控,案發前一晚與妹妹喝酒後回房睡覺,隔天醒來時發現小白壓在她身上,推開後見小白手上拿著她的避孕環,原本穿的內褲也不在身上。她還說,案發當晚與妹妹、弟弟等人與小白在超商談話時,小白曾承認將避孕環從她陰道內取出。
小白則否認犯行,辯稱當天是進房找小紅理論,小紅醒來後自行取出避孕環,他才搶走,強調沒侵害小紅。小白的律師也指出,小紅案發時酒醉記憶模糊,且驗傷結果沒新傷,無法證明小白犯行。
法官認為,小紅醒來看到小白拿著她放在陰道深處的避孕環,且在超商時也承認取出避孕環情節,小紅胞弟也證稱,小花驗傷時有哭,超商談話時聽見小白說「把手放進去」後情緒崩潰,此外,另小紅與胞妹LINE對話中,也曾到避孕環被取出、沒穿內褲等,而小紅外陰部棉棒與避孕環表面都驗出小白的DNA,陰道深部也不排除混有其DNA。認定小白趁小紅酒醉熟睡時侵入小紅陰道取出避孕環,依乘機性交罪判小白3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