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警局長廖恆裕指出,因應依托咪酯升格為一級毒品,未來凡涉嫌製造、運輸、販賣者,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為落實毒(酒)駕零容忍,警方處理車禍案件時,將依據「駕駛行為異常(如蛇行、車身搖擺、無故突發性加速或停頓、對號誌無反應)」、「生理徵候(如注意力無法集中、神情呆滯、產生幻覺)」及「車內跡證(發現毒品、吸食器)」等專業經驗進行綜合研判。凡符合指標之肇事者,警方將要求配合進行「毒品唾液快篩」,若呈現陽性反應,即依涉嫌毒駕罪嫌移送法辦,以杜絕並防制毒駕情事,維護市民安全。
桃園市交通大隊表示,警員以往在處理車禍案件時,若發現肇事者涉嫌吸毒或現場查獲毒品,都是帶回警所後以採尿方式查驗,「毒品唾液快篩」試劑出爐後,加上喪屍煙彈改列一級毒品,將可讓執勤警員更便利、快速地揪出毒駕案件。
桃園市警局強調,面對毒品與毒駕交織的複合型公共安全風險,,未來將採取「查毒駕、追藥頭、斷來源」三大核心策略。除針對毒品製造、運輸、販賣及持有者深入偵辦、從重從嚴澈底打擊外,更將由個案向上溯源毒品供應鏈,擴大打擊犯罪網絡,務求讓毒品徹底遠離社區與道路,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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