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漏告知病史恐惹理賠爭議 忘記就醫紀錄用這招查
健康告知別只憑印象填 簽名前確認內容、保留完整副本
【記者趙筱文/台北報導】買保險填寫健康告知時,若不記得過去看過哪些醫生、吃過什麼藥,可先透過健保快易通App的「健康存摺」,查詢就醫、用藥及檢驗檢查等紀錄,再依要保書詢問的期間與項目填答。簽名前也應確認相關欄位與實際情況相符,避免漏告知重要病史,日後衍生理賠爭議。
健康存摺可查就醫、用藥紀錄
健保署提供的「健康存摺」,可讓民眾查詢、下載自己的健保就醫資料,掌握跨醫療院所的就醫、用藥及檢驗檢查情形。投保時若對過去的治療經過記不清楚,可先用紀錄輔助核對,若對診斷名稱或檢查結果有疑問,再向原就醫院所確認。
不過,健康存摺不能直接取代健康告知,也不能把「查不到」當成「沒有病史」。民眾仍須確認資料涵蓋期間,是否符合要保書詢問範圍;健保署對健康存摺資料介接服務也明定,不得將資料逕自作為核保或理賠的唯一參考依據。
有符合告知事項 簽名前確認勾選「是」
健康告知不是只問「現在健不健康」,部分題目會詢問過去特定期間是否曾因某疾病接受診療、治療或用藥。即使目前已經沒有症狀,仍應依題目要求核對過去紀錄。
若自身情況符合詢問事項,應在簽保單時確認對應欄位勾選「是」,並依要求補充說明。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醒,簽名前應確認要保書內容與自己告知的事實相符,避免已經說明的就醫情形,最後沒有正確記載在文件中。民眾也應保留完整要保書及補充告知文件副本,作為日後核對依據。
忘記填病史就一定不賠?仍須看法定條件
依《保險法》第64條,要保人對保險公司的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若隱匿、遺漏或回答不實,且足以影響保險公司的風險評估,公司可能依法解除契約,事故發生後亦同。
但並非所有漏填都能直接作為解除契約的理由。若要保人能證明事故並非基於未告知的事實,法律另有例外;保險公司的解除權也有期限,知道解除原因後超過一個月未行使,或契約訂立已超過兩年,就不能再依第64條解除契約。
健保快易通怎麼用?先完成身分認證
首次使用的民眾,須先下載「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健康存摺」App,完成身分認證後,才能查詢個人健康資料。使用本人申辦的月租型手機門號,可透過個人門號電話認證,操作方式如下:
- 開啟App,選擇個人門號電話認證。
- 關閉Wi-Fi,使用該門號的4G或5G行動網路。
- 依畫面輸入手機門號、身分證號或居留證號,以及健保卡卡號後4碼。
- 完成驗證並設定密碼後,登入「健康存摺」查詢相關紀錄。
若不符合個人門號認證條件,也可使用電腦與讀卡機,搭配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辦理裝置碼認證,再綁定App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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