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分署表示,高姓男子(59歲)分別於112年4月間在桃園市八德區大興路違規停車、113年9月間同路段汽車未懸掛號牌停放道路,以及113年10月間於龜山區萬壽路二段因10年內3次以上無照酒後駕車遭攔查裁罰,累計遭裁罰19萬6,300元。因高男逾期未繳移送桃園分署執行。

桃園分署收案後,多次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於金融機構之存款,惟僅受償1萬5,000餘元。日前高男突然現身桃園分署,表示要一次繳清剩餘欠款。經執行人員詢問得知,原是高男女兒看到分署接連寄發的執行命令,認為欠款拖著不處理不是辦法,且不時收到執行文書也讓家人不堪其擾,因此不斷催促父親儘速出面處理,高男最終決定繳清全部欠款。

執行人員為避免其再因酒癮問題衍生酒駕違規情事,進一步向其介紹酒癮治療及轉介資源,高男也表示願意接受相關協助,盼能逐步改善酒癮情形。

桃園分署表示,近期毒駕、酒駕事件頻傳,呼籲民眾切勿酒駕或拒絕酒測,以維護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應依限繳納,如有繳納困難,亦可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案件移送執行後遭扣押存款、薪資,甚至拍賣動產、不動產,得不償失。

禁止酒駕
作者簡介

張沛森

主跑社會、地方新聞逾30年,歷任台灣日報、中央日報、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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