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壯碩肉彈」撞飛刑事小隊長害骨折 嫌犯5萬交保變羈押|壹蘋新聞網

逆轉!「壯碩肉彈」撞飛刑事小隊長害骨折 嫌犯5萬交保變羈押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大甲警分局偵查隊陳姓小隊長本月20日查緝毒品案,攻堅時遭1名邱姓嫌犯以身體衝撞,陳員被撞飛手肘著地導致粉碎性骨折。邱男落網後一度遭檢方諭知5萬元交保,引發爭議;台中地檢署今(25日)表示,檢察官22日通知邱男到庭,訊問後以其今年4月曾非法持槍等理由,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陳姓小隊長(右)遭邱嫌衝撞導致左手肘粉碎性骨折,邱嫌一度獲檢方諭知5萬元交保,但隔天出庭時遭聲押獲准。資料照片
陳姓小隊長(右)遭邱嫌衝撞導致左手肘粉碎性骨折,邱嫌一度獲檢方諭知5萬元交保,但隔天出庭時遭聲押獲准。資料照片

大甲警分局偵查隊本月21日持台中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大甲區中山路一段某民宅攻堅,沒想到,體型壯碩的邱姓嫌犯見苗栗不對,從後門衝出逃逸,將守在後門的2名刑警撞飛。其中,54歲的陳姓小隊長被撞倒後左手肘著地,導致粉碎性骨折,仍奮勇與同事合力逮捕邱嫌;陳員經送醫手術,目前仍休息療養中。

警方在邱嫌住處起獲毒品、3把槍,全案移送台中地檢署,內勤檢察官複訊後僅諭知邱5萬元交保,引起警界譁然。台中地檢署當時解釋,檢察官視案情綜合評斷是否聲押,本案為持有毒品非毒駕,因此未聲請羈押,但已定庭期,將盡速偵結。

台中地檢署今天表示,當天內勤檢察官諭知邱嫌以5萬元具保,並命其於6月22日上午到庭,不到即拘;經檢察官22日上午訊問邱嫌後,另以邱嫌涉嫌於 今年4月間非法持有具殺傷力之槍枝,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及反覆實行傷害犯罪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經檢察官當庭逮捕,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台中地檢署強調,對於槍枝、毒品及暴力抗拒執法等犯罪行為,均秉持嚴正偵辦立場,並將持續與警察機關密切合作,強化查緝不法、維護執法人員執勤安全及社會治安秩序。

把刑事小隊長撞到手肘骨折的邱姓嫌犯,交保1天隨即遭檢方聲押獲准。資料照片
把刑事小隊長撞到手肘骨折的邱姓嫌犯,交保1天隨即遭檢方聲押獲准。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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