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指出,詐騙集團在臉書、LINE上散佈相關訊息,誆稱投資香港房地產,「低買高賣」保中獲利,誘騙被害人匯出鉅額款項,李姓男子2021年11月時與詐團搭上線,將22年前兒子出生時申辦的郵局帳戶,給詐團當人頭戶使用,詐騙款項匯入,李男就叫兒子臨櫃提領現金,再託友人購入泰達幣,轉到詐團指定帳戶「洗錢」。

一名郭姓女富商遭騙1266萬餘元,事後向警方報案,警方循線逮到李男,但他交代不出詐款去向,被依詐欺等罪起訴,高雄地院審理此案,他辯稱自己平日要修機車,當時還參選里長,沒空到郵局才叫兒子去領錢,由於帳戶都是他保管,兒子也不知道資金來源,李男兒子則說過去父親會批購刮刮樂,過去就曾陪他領過大額現金,不料父親竟然會幫詐團洗錢。

法官認為兒子基於親情信賴,替父親跑腿領錢符合常理,難認有詐欺、洗錢之故意,判決李男兒子無罪,李男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事實明確、判刑1年8月,郭女另提民事官司求償,李男並未爭辯,被判應全數賠償損失,可上訴。

郭姓女富商損失1266餘萬,法院判李男應賠償這筆損失。資料照
郭姓女富商損失1266餘萬,法院判李男應賠償這筆損失。資料照
作者簡介

莊曜聰

當過廣告業務、公關、房仲、外商講師,輔大新聞傳播系畢業,卻在35歲才重回媒體圈,人生一言難盡,喜歡跟刁民一起,感受人間煙火氣,社會新聞還是最愛,你有故事我有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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