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惡男夜店「撿屍」接力性侵 女出庭崩潰大哭!判決出爐|壹蘋新聞網

兩惡男夜店「撿屍」接力性侵 女出庭崩潰大哭!判決出爐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台中報導】馮姓、莊姓男子前往台中某夜店飲酒作樂,清晨要離開時,看見一名女子醉倒門口,竟然心生歹念,兩人叫了計程車把女子帶回馮男住處,趁著女子泥醉無法反抗,莊、馮兩人「接力性侵」得逞,女子身心嚴重受創,驗傷報警提告,兩人被依乘機性交罪各判3年10月徒刑,女子另提民事訴訟求償500萬元,兩人稱只能分期賠償60萬,最後法官判賠100萬元,可上訴。
馮姓、莊姓男子在夜店門口「撿屍」,帶回租屋處接力性侵得逞,被判刑還遭女子求償。示意圖。翻攝pixabay
馮姓、莊姓男子在夜店門口「撿屍」,帶回租屋處接力性侵得逞,被判刑還遭女子求償。示意圖。翻攝pixabay

判決指出,馮男、莊男在2023年8月5日凌晨,相約前往中市南屯區某夜店玩樂,清晨4時許在門口看見醉倒的女子,認為有機可乘,就招呼計程車前來,3人同乘前往馮男位於南區租屋處,以合力攙扶、公主抱等方式,將女子帶進房間床上,莊男先指侵、性侵對方,馮男再「接力」性侵得逞。

女子酒醒後驚覺受辱,返回彰化後前往醫院驗傷再到警局報案提告,彰化警方收集資料後轉台中警方偵辦,循線找到馮姓、莊姓男子,兩人對犯行坦承不諱,法院審理時,認為2人利用酒醉性侵,心存僥倖,使女子身心嚴重受創,出庭時情緒崩潰大哭,控訴2人惡劣行徑,兩人各判處3年10月徒刑。

女子主張遭侵害身體、貞操權,身心嚴重受創,對2人求償精神撫慰金500萬元,在工地工作的馮男、加油站上班的莊男稱求償金額過高,只能以分期方式各支付30萬元,法官審酌兩造職業、收入等,判賠100萬元,可上訴。

台中地院依乘機性交最分別判處2人3年10月徒刑,民事求償部分判賠100萬元。資料照
台中地院依乘機性交最分別判處2人3年10月徒刑,民事求償部分判賠100萬元。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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