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酒駕卻無故自撞翻覆!駕駛拒測毒駕 開罰18萬並移送法辦|壹蘋新聞網

未酒駕卻無故自撞翻覆!駕駛拒測毒駕 開罰18萬並移送法辦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張姓男子6月10日20時40分許駕駛自小貨車,行駛經過高雄市大寮區仁德路時,無故自撞停放於路旁之自小客車,造成小貨車翻覆,駕駛張男及乘客輕傷未送醫,張男酒測值為0。警方看他精神恍惚,接著進行毒測,張男拒絕,但警方仍依據觀測表認定「不能安全駕駛」,將其帶返所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舉發,開出18萬元罰單,並移置保管車輛,全案訊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移送高雄地檢偵辦。
張男自撞路邊停車,小貨車翻覆。翻攝畫面
張男自撞路邊停車,小貨車翻覆。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時,53歲張男表示因行車時分心拿取物品,不慎偏離車道,林園分局警方現場見其精神恍惚、行車不穩自撞導致車輛翻覆,詢問張男是否願意接受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張表示拒絕檢測,警方便依規定實施觀測表,結果未通過,足資認定「致不能安全駕駛」,將其帶返所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舉發,並移置保管車輛,全案訊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移送高雄地檢偵辦。

警方依規定實施觀測表,對張男進行生理平衡檢測,結果認定「致不能安全駕駛」。翻攝畫面
警方依規定實施觀測表,對張男進行生理平衡檢測,結果認定「致不能安全駕駛」。翻攝畫面

林園分局表示,毒品不僅危害身心健康,更可能影響駕駛判斷能力及反應速度,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毒駕行為,維護用路人安全,對於危害公共安全之不法行為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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