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分局表示,彭姓男子(18歲)日前與女性友人因細故發生口角爭執,雙方遂相約至桃園區大業路一帶談判。彭男與友人騎乘機車前往,對方則由4名友人駕駛自小客車到場。彭男見對方人數較多,竟持隨身攜帶刀械揮舞叫囂。

轄區青溪派出所接獲報案後,立即啟動快打部隊到場,迅速控制狀況,將現場人員控制並帶返派出所釐清案情。雖雙方均表示不提出告訴,惟彭男於公共場所持刀揮舞之行為,已影響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全,全案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裁處。

桃園警分局嚴正聲明,民眾遇有糾紛應循理性、合法方式處理,切勿因一時情緒而聚眾談判、持械助勢或從事其他違法行為。警方對於任何暴力滋事、聚眾鬥毆及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均秉持依法嚴辦立場,展現維護治安決心,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及社會秩序安定。

 

男子持刀叫囂。翻攝畫面
男子持刀叫囂。翻攝畫面
作者簡介

張沛森

主跑社會、地方新聞逾30年,歷任台灣日報、中央日報、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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