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毒駕男撞斷警所長雙腳 竟遭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將抗告|壹蘋新聞網

彰化毒駕男撞斷警所長雙腳 竟遭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將抗告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彰化報導】彰化縣溪湖警分局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與員警趙秉逸,本月4日查案時遭毒駕的施姓男子駕車衝撞,導致陳員雙腳被輾斷重傷住院,趙員被玻璃割傷。趙員負傷破窗逮捕施男,檢警驗出施有毒品陽性反應,向彰化地院聲請預防性羈押,法官卻以「無法確認被告故意衝撞員警」等理由,裁定施男無保請回。彰化地檢署今(7日)上午表示對法院裁定不服,將提出抗告。
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下車喝令施姓男子停車受檢,隨即遭施男衝撞導致雙腳骨折。民眾提供
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下車喝令施姓男子停車受檢,隨即遭施男衝撞導致雙腳骨折。民眾提供

檢警調查,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員警趙秉逸本月4日前往埔鹽鄉查訪28歲的毒品人口施姓男子,發現施男駕車行經光明路,遂在後尾隨,施男發現警方即加速逃逸,開進1條死巷。

根據警方行車紀錄器,此時,陳員、趙員下車追捕,陳員敲窗喝令施男停車,施男假意配合停車,卻突然倒車撞倒陳員,陳員倒地後再遭施男開車往前輾過。

陳姓所長對空鳴槍示意施男停車,但他仍駕車繼續逃逸,趙員在後追捕喝停,施男直到前方已無去路,仍在車上拒不開門受檢。趙員持警棍擊破車窗後,將施男拉出車外壓制逮捕。陳姓所長經救護車送醫,發現雙腳被輾過骨折,住院治療中。

警方以唾液快篩試劑測得施男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均呈陽性反應,涉嫌毒駕,全案依妨害公務、毒駕公共危險及傷害等罪嫌,將他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訊問後認施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再犯之虞,因此向彰化地院聲請預防性羈押。不料,彰化地院5日晚間以證據無法確認被告故意衝撞員警,且被告另案已獲准易科罰金,難認有逃亡之虞等理由,裁定施男無保請回,令外界譁然。

彰化地檢署上午表示,施男有毒品、肇事逃逸公共危險、傷害等前科,本次又明顯拒檢駕車逃逸並使警員受傷,無視法律,一犯再犯,初驗已呈施用俗稱「喪屍菸彈」之依托咪酯陽性反應,毒駕可能甚高,如未予羈押,回到社會後,將有高機率再度毒駕危害大眾安全疑慮。地檢署對法官駁回聲押的裁定不服,將即時提出抗告。

陳姓所長倒地後被施男輾過雙腳。民眾提供
陳姓所長倒地後被施男輾過雙腳。民眾提供
陳姓所長傷勢。民眾提供
陳姓所長傷勢。民眾提供
施男被員警破窗逮捕。民眾提供
施男被員警破窗逮捕。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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