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先生指出,本周一(25日)晚間8時許載著家人準備返回位在瑞芳區三爪子坑路民享新村的住家,不料快抵達時卻被巡邏警員攔查,該名警員撇了幾眼後隨即認為車輛改裝排氣管,接著便拿出相機開始拍照取證。
蘇先生提到,自己的車輛是2019年購入的福斯Golf GTI,原廠就是雙出排氣管,但警方疑似因不了解車型配置,便直接認定有改裝嫌疑,當天自己一再向警方說明排氣管本體具有VWAG(福斯汽車)、TENNECO(汽車零件製造公司)等原廠的完整識別,但警員卻只顧著拍攝尾段位置,連原廠標示都沒拍到,現場反映後也未獲正面回應。警員反而持續以「你去驗車」等語帶過,整個過程幾乎像在鬼打牆,搞了20分鐘左右才離開。
「警方僅用目測方式認定,全程沒有任何噪音檢測設備,也沒有實際數據佐證。」蘇先生質疑,警方若認為車輛有問題,應提出完整事證與明確依據,而不是忽略民眾主動提供的照片與識別編號證明,相關作法根本就是擾民。
針對本起事件,瑞芳警分局表示,警方並無所謂的驗車單表格,應是民眾誤解。當天係因警員對車輛排氣管是否涉及改裝存有疑慮,才會先拍照蒐證,並通報環保局協助認定,後續已確認該車無改裝;至於投訴人反映擾民部分,目前正由督察組釐清執法過程是否有不當或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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