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曜聰/雲林報導】大法官釋字785號公告後,內政部在2023年起就針對輪班制公務員刪除「加班換嘉獎」規範,但雲林縣消防局一紙公文把消防員加班時數轉成嘉獎,被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痛批「知法犯法」;雲林縣消防局則稱,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前年函文說明,以將獎勵結算應補休時數是「依法行政」,此說法慘遭縣長張麗善「打臉」,她受訪時說,「實質面用精神上的敘獎,可能稍欠誠意不足」,為體恤基層辛勞,會編列預算彌補不足。
據了解,5月27日雲林消防局發出公文,主旨為「2023年度外勤人員超時服勤已給予加班補償後,因受限於預算,所剩餘超勤時數核予敘獎作業」,指出消防局參酌他縣市作法,依規定給予行政獎勵,超時服勤剩餘時數50小時以下嘉獎1次;超過50小時以上者,每滿50小時嘉獎一次。
基層消防員對此感到傻眼,由於消防隊員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第二款「實施輪班、輪休制度之公務人員加班補償,應給加班費、補休假」,消防局卻用已公告違憲的敘獎方式補償,有人剩餘加班時數從數百到近千小時都有,希望縣府「將基層應得的還回來」。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秘書長林昶志說,新北、桃園同為國民黨執政,已將到期兩年未休完之補休核發隊員加班費,沒想到雲林縣不僅違背了當初消促會拜訪時的承諾,也摧毀建立多年支持消防員形象;對此消防局長林文山回應,參照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前年的函文說明,研議參酌他縣市做法,將剩餘無法補償加班費給予行政獎勵,強調都是「依法行政」。
對此縣長張麗善今天受訪時表示,之前縣府動用第二預備金,先提出1000萬預算,會逐步補足不夠的部分,先將2023、2024年加班時數轉為加班費編列在明年預算,張麗善指出,雖然消防局認為有法令可以解套,但實質面用精神上的敘獎,稍欠誠意不足,會與消防局、財政、主計處討論,盤整需要編列多少經費,才能補齊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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