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底郭台銘與賴佩霞搭配參選第16屆總統、副總統,國民黨籍屏東縣議長周典論為協助郭台銘通過參選門檻,分別於前年9月交付500萬元給潮州鎮長周品全(緩起訴處分確定),由周以老鼠會方式拉人,每票500元收購連署書。
周品全將其中10萬元交給潮州鎮鎮公所陳姓約雇人員,陳男則在前年10月初,要求黃姓宮廟堂主成立連署站,並以每分連署書500元,邀約黃男及其配偶潘婦協助收集。黃男、潘婦答應後,再以每份200元價格,向黃姓民眾等多人邀集連署。
高雄高分院判決指出,部分被告坦承有交付周品全共500萬元並指示周品全「以老鼠會方式,10份5000元」以取得1萬份連署書之事實,但辯稱該10份5000元之費用為工作費,是要給連署之工作人員,且有交代周品全不可以讓選民拿到錢等語。院方考量連署之工作費諸如人事、宣傳、各項庶務雜支等費用,均由郭台銘辦公室負擔,實無由被告個人負擔,並私下交付大筆金錢由周品全處理之理,並參酌證人周品全、陳亮源及黃孝義等人之證詞,以及被告交付款項之後續流向、使用情形等客觀事實,而認該筆500萬元並非單純作為工作人員之獎勵金使用,被告確有共同對連署人交付賄賂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之犯行。
高分院指出,審酌被告提供之賄款雖高達500萬元,但透過上開宮廟實際發放予連署人之金額甚低,對於選情造成之影響不高,考量被告身為屏東縣議員兼議長,為地方民意代表之首,竟要求身為屏東縣潮州鎮長之周品全以老鼠會之方式賄賂連署人以取得連署書,所為自有不當,並考量被告本案犯行之動機、手段及刑法第57條各款所定相關量刑因素等一切情狀,就被告所為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併科罰金15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並沒收被告欲用於賄賂之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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