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核三廠大門!恆春鎮代主席三鞠躬道歉沒用 二審維持原判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屏東恆春鎮核三廠2025年3月6日傳出火警,恆春鎮民代表會主席趙記明不滿沒通知,火大駕車直撞核三廠大門,趙記明事後90度三鞠躬道歉,但一審法院判處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檢方不服上訴,今(19)日上午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徒刑維持6個月。
2025年3月6日上午11時許,屏東恆春鎮核三廠發生火警,起火點為廢棄空壓機廠房後方兩座冷卻水塔,疑切割廢棄鐵材時不慎引燃,消防派遣12車21人前往,火勢於20分鐘內撲滅,確認無輻射外洩疑慮。
鎮民代表會主席趙記明此時駕車前來,直撞大門,警方喝令他下車。事後趙出面對著鏡頭90度三鞠躬道歉,並澄清他不是黑道,在墾丁大街沒有利益糾葛,墾丁大街的管理權、回歸鎮公所,他否認自己從中獲利。
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將趙移送屏東地檢署偵查,檢察官起訴求處有期徒刑8月。法院審酌犯後態度良好,判處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檢方不服上訴,要求從重改判,今日上午被高雄高分院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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