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6日上午11時許,屏東恆春鎮核三廠發生火警,起火點為廢棄空壓機廠房後方兩座冷卻水塔,疑切割廢棄鐵材時不慎引燃,消防派遣12車21人前往,火勢於20分鐘內撲滅,確認無輻射外洩疑慮。
鎮民代表會主席趙記明此時駕車前來,直撞大門,警方喝令他下車。事後趙出面對著鏡頭90度三鞠躬道歉,並澄清他不是黑道,在墾丁大街沒有利益糾葛,墾丁大街的管理權、回歸鎮公所,他否認自己從中獲利。
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將趙移送屏東地檢署偵查,檢察官起訴求處有期徒刑8月。法院審酌犯後態度良好,判處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檢方不服上訴,要求從重改判,今日上午被高雄高分院駁回,可上訴。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克服眼睛過敏奪全障運首金 蔡佳玲最後一發逆轉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