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分署表示,黃姓男子(44歲)112年間因無照駕駛且二度拒絕酒測,被開罰36萬元。這筆沉重的罰鍰對事後已罹癌、歷經多次化療、失去工作能力的他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儘管黃男曾展現誠意,試圖以每月8,000 元分期償還,但在化療的煎熬與龐大的醫療開銷下,他僅勉強支撐了不到 5 期,便再也無力續繳。桃園分署只能在今年4月底依法廢止分期,發出繳納通知。

當繳納通知送達時,黃男正處於人生的最低谷,但這份通知也驚動了他的姐姐。對黃家姐姐而言,近期家門遭逢巨變,另一名弟弟才剛不幸撒手人寰,面對僅存的唯一親弟,她不忍看他因債務壓力影響癌症治療,更不願看到他在病痛中還要背負罪咎感。

姐姐日前陪同瘦弱的黃男來到桃園分署,當場拿出近27萬元的現金,一次性為弟弟償還所積欠的罰鍰。她對執行人員說:「錢可以再賺,但弟弟只剩這一個了。」也希望弟弟能放下所有後顧之憂,專心跟病魔對抗,「只要人在,就有希望。」

桃園分署強調,酒駕行為害人害己,黃男正是一個案例,一次錯誤的選擇,可能讓全家人陷入長期的經濟掙扎與精神折磨。桃園分署也表示,將持續配合行政執行署的交通專案,嚴厲打擊酒駕行為,積極執行與車輛有關之稅捐、費用、罰鍰、停車費等案件,督促車主自主繳納、降低交通違規行為,以維護社會公共安全。

 

禁止酒駕
作者簡介

張沛森

主跑社會、地方新聞逾30年,歷任台灣日報、中央日報、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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