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收賄大逆轉! 王令麟、北監前副典獄長改判無罪|壹蘋新聞網

監獄收賄大逆轉! 王令麟、北監前副典獄長改判無罪

一審認定監獄高官收賄護航 二審大翻盤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因掏空力霸等案2013年11月入監服刑,被控行賄台北監獄前副典獄長蘇清俊等獄官,弊案爆發後被冠上史上最大獄政弊案,一審依行賄罪判王令麟2年2月,收賄等罪判蘇清俊16年,上訴至今纏訟12年後,高院今逆轉改判蘇清俊、王令麟無罪,可再上訴。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被控行賄獄政高官,二審逆轉獲改判無罪。資料照片。彭欣偉攝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被控行賄獄政高官,二審逆轉獲改判無罪。資料照片。彭欣偉攝

一審判有罪被告 二審全改判無罪

此外,一審涉案被依收賄罪判刑的還包括台中監獄前副典獄長趙崇智11年8月、台北監獄前科員祖興華11年徒刑,被依行賄罪判刑的包括王令麟秘書胡曉菁2年2月、行賄男子池燿廷(原名池泳霖)及羅為德各判2年6月、1年2月徒刑。高院今天全部改判無罪。

至於宜蘭監獄前典獄長吳載威、台北看守所前秘書柯書宇、柯妻吳佩瑜一審獲判無罪,高院今維持原判。

號稱史上最大獄政弊案

這起當時轟動社會的獄政弊案,檢方查出,王令麟於2013年因力霸等掏空案入監獄服刑,2014年間涉嫌透過胡曉菁行賄獄官,平常以干貝、水果禮品行賄北監副典獄長蘇清俊,而蘇男去東森海洋溫泉酒店度假,胡女也安排他與妻子住宿。

蘇清俊囑咐部屬帶王令麟參觀教區工場,並規畫圖書管理室給王令麟辦公,還讓王每天訂6份報紙,還幫忙辦理特別接見申請,更指示教誨師帶王參觀教化區,探詢王有無作業意願,進一步參與辦理相關公文的審核流程。

蘇清俊還依職權讓王令麟在在監獄內批閱公文,甚至王令麟使用公用電動剃頭刀長疹子,讓胡曉菁將未經核准的全新剃頭刀送進監獄給王使用。

台北監獄。翻攝矯正署網站
台北監獄。翻攝矯正署網站

一審認王令麟獄中享特權

台北地院一審認定王令麟、胡曉菁行賄蘇清俊價值1萬1千元禮盒、招待價值1萬多元的東森海洋溫泉酒店總統套房住宿,共行賄金額為2萬4千餘元。蘇清俊後來到綠島監獄擔任典獄長後,還拿茶葉、酒及海鮮給舊部屬祖興華,請祖男繼續關照王令麟,並要求協助王令麟的胞弟王令僑更換教區;王令麟也贈送祖興華SKII青春露保養品、牛排,法官認祖興華收賄2萬1千餘元。

王令麟曾喊冤「應是史上最好笑的行賄案」

回顧一審判決,王令麟一審出庭時曾喊冤,被號稱史上最大獄政弊案「竟是5片牛肉和1組SKII?」,對照前營建署長葉世文、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的行賄案,「應是史上最好笑的行賄案」。但北院法官認為,王令麟坐牢本應循規蹈矩,卻利用金錢優勢行賄換取特權,規避應受懲罰,惡性比一般行賄公務員為重;胡曉菁依王令麟指示,在獄外聯繫蘇清俊、祖興華,各判2年2月徒刑。

一審法官另審酌,蘇清俊配合王令麟及胡曉菁需求,調離北監後仍指示昔日部屬滿足王令麟的需求,時間長達1年多;蘇還接受招待及餽贈,否認犯行,因此判刑16年。

此外,蘇清俊也接受池燿廷、羅為德致贈的禮盒、茶葉、現金,連同餐飲共獲31萬元,依池、羅要求讓高姓、葉姓受刑人有特見禮遇。

至於台中監獄前副典獄長趙崇智,北控於2014年收受池男餽贈14萬元後,協助辦理讓池男特別接見蕭姓受刑人,並傳遞池關心蕭申請轉外役服刑訊息。一審判決認為,趙崇智應襄助典獄長綜理事務,卻為貪取賄賂,多次探視蕭姓受刑人並予以關照,偵查中一度自白犯行,又改口不認罪,判刑1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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