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表示,楊孟寅、鄭文郁分別擔任台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均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竟為貪圖勞務便利並鞏固與醫材廠商間之合作關係,於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的醫材廠商從業人員陳姓、林姓、林姓等3人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嚴重危害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及醫療品質。

被告等 5 人均明知相關手術實際上係由不具醫師資格者執行,依法不得申請健保給付,竟共同隱匿「廠商代刀」之事實,向健保署申領診察費及手術費,也未向病患如實告知手術過程中有廠商人員執行醫療行為,使病患陷於錯誤,進而支付高額自費醫材及手術費用。經查,被告等5人共執行13次手術,犯罪所得合計為196萬7,039元。

檢方說,本案醫材廠商為確保醫材銷售利潤,由陳姓廠商人員等3人代醫師執行手術勞務;相關公司並依醫材銷售金額提撥一定比例款項,作為「公關費」交付予被告醫師。被告等人遂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之違法模式,不僅破壞醫療專業倫理,更嚴重侵蝕民眾對醫療制度的信賴。

檢察官認5名被告涉犯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及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嫌,今天將他們起訴,並痛批楊孟寅、鄭文郁身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受病患高度信任,竟罔顧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將高度專業且具不可逆風險之核心醫療行為,委由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從業人員代為執行,嚴重踐踏醫療尊嚴及病患權益。

其中,楊孟寅先前已有於執行醫師業務時為詐欺犯行經緩起訴處分之紀錄,仍再犯本案,且犯罪情節重大,足認其法治觀念薄弱,惡性非輕。檢察官建請法院對楊、鄭從重量刑。另外3名廠商人員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台中地檢署今年1月間接獲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告發此案,審酌案情重大,隨即指派林芳瑜、何建寬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偵辦,透過行動蒐證、調取手機通聯紀錄、檢視多份手術錄影畫面,並比對醫院手術排程、健保申報資料及病患病歷等相關事證,逐一釐清犯罪情節及手法後,今天偵結起訴。

台中榮總。資料照片
台中榮總。資料照片
作者簡介

鮮明

曾先後任職3家平面媒體,跑過許多大大小小的社會新聞,擅長處理讀者投訴、爆料案件,挖掘網路熱門議題,樂於踢爆社會的不公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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