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狼西門町偷襲夜歸女狼喊「嗚呼」落跑 性騷罪判1年8月!檢上訴
北檢認漏判傷害罪 有前科判太輕!建議至少判2年罰10萬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男子陳維宗去年8月凌晨在西門町尾隨夜歸女子小柔(化名),趁小柔不注意自後方將手伸進她的短褲褲管與大腿縫隙,再以手指隔著內褲用力往上勾,造成小柔私處撕裂傷,她驚嚇轉身怒斥陳男,陳男竟囂張大喊「嗚呼」、「耶」後隨即逃離,北檢雖依強制性交罪起訴,但北院認陳男犯罪時間僅1秒,改依性騷擾罪判1年8月;對此,北檢認為,女子經診斷私密處撕裂傷,一審卻未審酌傷害論罪,且量刑過輕,今提上訴。
北檢認判太輕 應加重刑度還要罰金
北檢指出,上訴主張撤銷原判決,改判陳男2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以上刑期。
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2025)8月15日凌晨4時許,小柔於審理時指控,她當時身穿寬鬆的黑色西裝短褲,行經公園旁邊騎樓時,身後突然有人朝她衝來,立馬感到下體一陣刺痛,瞬間回頭,陳男立刻將手收回,陳男竟邊跑邊笑地發出「嗚呼」、「耶」的歡呼聲,還雀躍奔跑,她追不上陳男,隨即報警。
小柔遭陳男背後突襲觸碰私處 身心受創深怕身後有人
小柔事後驗傷確認下體受有0.3公分撕裂傷,內褲還沾有血絲,受害後還罹患慢性創傷後壓力症,害怕身後有人,更有人群恐懼症狀,也不敢一個人待在外面,甚至無法搭乘大眾運輸,只能搭計程車就醫看心理醫生,之後也無法攝交,就乾脆辭去工作。
大學畢業的陳維宗審理時辯稱,當時他在路邊尿尿,小柔騎著YouBike經過,聽到小柔在講他壞話才追上去理論,否認有將手指伸進小柔褲管,僅拍了一下她的屁股,手完全沒伸進短褲內,小柔下體的撕裂傷是並非他造成。
北院認犯行僅1秒未達性侵程度 僅認性騷罪還疏於傷害論罪
北院認為,陳男的犯行僅約1秒,在小柔未感受到性自主決定權遭受妨害,其侵害行為就已經結束,認定強制性交罪不成立,依性騷罪判1年8月。
北檢上訴認為,陳男的行為已造成小柔身體受傷,應另論傷害罪,一審僅對性騷擾部分判決,顯然有漏未審酌之處。此外,陳男犯後態度不佳,仍堅稱是女子曾辱罵他、與他發生口角,顯未真正反省,也沒賠償小柔損害或取得諒解,沒有輕判事由。
有性侵前科 檢認判1年8月太輕
檢方還認為,陳男曾有妨害自由、傷害、妨害公務等前科,本案發生前不久還涉嫌對另名女子錄影並強制性交,遭桃園地檢署起訴,因此上訴主張撤銷原判決,改判陳男2年徒刑、併科罰金10萬以上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