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男表示,雙方曾交往,但林女還欠他40萬元,為了逼使林女出面償還債務,才會前往大樓地下室停車場直接把車開走,警方循監視器通知鄒男到案。
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南港分局呼籲,民眾如遇債務糾紛,應循合法管道處理,切勿因一時衝動,擅自竊(取)走他人財物相抵,以免觸法受罰。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知名房仲陳泰源「偷看大奶妹?」遭客人徒手毆打 他揭背後陰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