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欠我40萬!」北市男為逼前女友出面 直接把她車開走|壹蘋新聞網

「還欠我40萬!」北市男為逼前女友出面 直接把她車開走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南港1名鄒姓男子(49歲),疑似不滿前女友在交往期間與他有債務糾紛,日前將前女友林女(37歲)停放於地下室的車輛竊走,林女報案後,警方循線通知鄒男到案,訊後依竊盜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鄒男開走前女友的車。翻攝畫面
鄒男開走前女友的車。翻攝畫面

鄒男表示,雙方曾交往,但林女還欠他40萬元,為了逼使林女出面償還債務,才會前往大樓地下室停車場直接把車開走,警方循監視器通知鄒男到案。

鄒男前往地下室找尋目標。翻攝畫面
鄒男前往地下室找尋目標。翻攝畫面

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南港分局呼籲,民眾如遇債務糾紛,應循合法管道處理,切勿因一時衝動,擅自竊(取)走他人財物相抵,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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