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審理曾志新殺人案密集開庭,被害人梁男妻子哭求合議庭判曾男「最嚴厲之刑」,梁男的84歲父親也希望判無期徒刑,家屬的律師則說,「死刑2字很沉重,但要替家屬說。」意即希望合議庭判曾志新死刑。
公訴檢察官則表示,梁姓技術長在雲云科技5年,對公司後期的狀況希望能與曾志新溝通,但被架空羞辱,痛苦到罹患憂鬱症狀而就診,最後無奈提辭呈,離職前夕為好聚好散,寫了許多建議及祝福語給曾男,還特別表達「若你有需要,歡迎隨時找我」,也表達願意撤下之前的發文,豈料,曾男卻在會議室「背後捅刀」,了結梁男生命,還辯稱當時是梁男表情動作羞辱他才衝動出手,顯然毫無悔意。
檢察官還指出,曾志新雖與梁男家屬和解,但家屬仍不願原諒曾男,因曾男案發後談到被害人時仍憤怒,還曾透過律師發存證信函給家屬「證明自己有道歉」,曾男雖稱在看守所抄心經迴向給梁男,但梁男是基督徒,檢察官還表示,「職場不是刑場」,此案為最關鍵的就是職場霸凌,其殺人動機及相關情境不符合情堪憫恕等減刑事由,建請法院判曾男無期徒刑。
曾志新的律師主張,不能因為曾男一時憤怒就否決他的善良,曾男創設雲云科技研發智慧寶寶攝影機,曾獲總統表揚,因職場挫敗遭匿名羞辱、打壓,壓力大到臨界點而被壓垮,而梁男被檢察官譽為遭霸凌的部屬,但實際上是技術長,檢方誤導職場管理為「霸凌」,但梁男也在網路匿名貼文長期霸凌,造成廠商、投資人、股東及董事疑慮。
律師還指出,曾志新沒前科,且已與梁男家屬達成和解,條件是曾男名下全部雲云科技股票、市值約3900萬元,加上妻子借貸湊到的200萬元現金,請求合議庭判處曾志新10年徒刑。
曾志新最後陳述指出,過去發生的衝突不會再多說,「我今天是要懺悔,若再描述衝突過程會傷害家屬,今天來好好懺悔」。他還懇求法官,「我知道我罪無可赦,請給我一次改過自新機會,讓我去彌補、修復我造成的傷害。」
據調查,梁姓技術長擔任雲云科技技術長5年,他帶領技術團隊研發許多產品,但與曾志新理念不同,期間常有爭執並不和睦。2024年間,網路上有人匿名稱雲云產品有瑕疵、內部經營有問題,有員工檢舉是梁男所為,曾男懷疑是梁男是內鬼,2025年2月間,2人溝通未果,公司財務又持續惡化,曾男因而萌生殺人想法。同年月26日,曾男到中山區宜得利家居賣場花599元買一把主廚刀放在辦公室櫃子。同年3月6日,曾男見梁男在公司內部群組PO出評論公司的文章,加上得知梁男隔天要離職,決定同歸於盡。
隔天(7日)下午,曾志新邀梁男與人資長盧男到公司會議室辦理交接,將主廚刀藏在背心左胸口袋,曾男要求梁男撤回群組文章遭拒,隨即由盧男與梁男繼續討論撤文,此時,曾男佯稱先離開會議室,走到梁男背後時突然亮刀,朝他頭、背、頸部猛刺至少9刀,隨即自戕,梁男雖被緊急送醫,仍因全身多處穿刺傷及多處肌肉損傷而不治死亡。
案發後,檢警在曾志新的辦公室扣到一本死亡筆記本,查出他於2025年2月中旬至3月7日,陸續寫下「復仇名單」,還描述他創立雲云歷程及公司治理困境,也點名梁男領導的技術團隊4名成員,痛批遭他們背叛,還寫下「做鬼也不放過」等表達不滿,但復仇名單中並沒有梁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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