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檢察官於開審程序指出,曾志新是個自負的老闆,身為董事長卻強勢掌控公司運作,當投入心力的梁姓技術長提出公司相關的技術與營運問題時,曾男不選擇溝通或以公司制度化解歧見,反而是買刀,最後攻擊殺害梁姓技術長。
另名公訴檢察官林于湄接著指出,梁姓技術長於2019年到職,2022年1月接任CEO並投入技術改革工作,期間他發現公司APP的存在問題,規畫重新開發並擴編研發團隊,但相關計畫卻遭曾志新介入而取消。梁男因此提出書面建言,卻遭曾男告知不必再負責研發小組。直到2025年,梁男復工第一天就發現被移出公司管理群組,又遭言語責難與職務調整,同年2月7日請辭,3月6日發表離職感想文,表示若公司需要他,仍願意提供建議,豈料,隔日就被曾男9刀刺死在會議室。
曾志新的律師指出,全案仍有四大爭點有待釐清,分別為曾志新購刀動機、犯行是否為預謀、是否因辦理離職交接時受刺激而臨時起意、遭他人制止後是否仍持續攻擊。
隨後進行證據調查程序,檢方提出曾男犯案前寫下的遺書,及梁男離職感想文等證據,其中曾男的遺書全文也是首度在法庭曝光。這份遺書是曾男於2025年2月25日寫下,內容包括,「真累了,大家都累了,只想好聚好散」、「已經到極限了」,他還點名3人「做鬼也不會放過你們」,不過,3人名單中並沒有梁男。
曾志新的遺書中還提到公司內部系統爭議,甚至寫下「請幫我的家人不要繼承我的債務,讓我任性的做個了結吧,大恩大德來世再報」等,強烈流露絕望的情緒。
檢方認為,曾志新寫完一書的隔天就到大賣場購買一把主廚刀,並將刀械藏在公司辦公室櫃子內,3月7日案發當天,梁姓技術長到公司會議室辦理離職交接,曾男邀其與盧姓人資長會面討論離職事宜。會談過程,曾男問梁男是否能刪除網路貼文,表示這些貼文讓他「徹夜難眠」,梁男口頭同意並詢問是否需向員工說明撤文原因時,曾男突然從衣內取出預藏的主廚刀,自梁男背後、頭部、頸部連刺9刀,隨後再刺向自己。
曾志新殺人自戕致現場遍布血跡,梁男雖經集集送醫,但仍因左上肺葉穿刺傷及多處肌肉損傷導致大量失血,當天傍晚5時13分宣告不治。全案經檢方起訴後,北院裁定由國民法官庭審理,今起連續審理5天,預計近期內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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