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分析常見違規宣稱前三名,以減肥瘦身最多:有身材對照圖片,宣稱吸附吸油、燃脂、阻斷脂肪吸收,其次為皮膚美容:抗老、淡斑、美白回春、祛痘養顏,第三則是新陳代謝:解酒、控醣、促進循環等,皆屬常見違規話術,甚至涉及「醫療效能」宣稱。

衛生局指出,近期查獲有民眾將蝦皮等電商帳號借給他人使用,由對方刊登違規食品廣告販售商品,帳號出借者與實際刊登者,可能被認定為「共同行為人」,將一併受罰!也就是說:「不是你賣的,也可能要一起負責!」

衛生局表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廣告如涉及誇大不實、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則違反該法第28條規定,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如宣稱醫療效能,可處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另針對累犯與電視廣告,將採加重處分,提醒業者及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衛生局說明,食品僅為提供熱量及人體所必須之營養素並不具任何療效,對於廣告內容務必「停」下先冷靜判斷是否誇大;「看」清楚標示與說明;「聽」取專業醫事人員建議,才能正確選購安心吃!民眾如發現食品廣告疑似違規情形,食品安全檢舉專線0800-285-000檢舉或向衛生局通報,衛生局將嚴格查察。

作者簡介

張沛森

主跑社會、地方新聞逾30年,歷任台灣日報、中央日報、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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