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彭女分別於2008年向南山人壽、2013年向友邦及保誠人壽投保意外險,2017年8月17日下午,彭女騎機車與另輛機車發生車禍受傷送醫,8月19日起陸續向醫師謊稱看不清楚,行動時須手扶東西或貼著螢幕才能看手機等症狀,取得與事實不符的診斷證明書,再以其雙眼視力障礙已達失能程度,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彭女先是於2018年向南山人壽申請到理賠金82.5萬元,友邦人壽申請到160萬元,保誠人壽申請到40.4萬元,再順利向明台產物保險申請到強制汽車責任險167 萬元。2019年,她再向南山等3家公司申請完全失能保險金,保險公司發覺有異拒賠。

保險公司暗中派人蒐證,發現彭女可以帶2個小孩去醫院在人群中通過大門,動作自然且步伐迅速;乘坐手扶梯時能看出小孩涼鞋穿反出言糾正;牽小孩去戶外操場散步,步態輕鬆,雙眼自然環顧四周。還有一次蒐證人員佯稱要找隔壁鄰居去按彭女門鈴,發現她正在操作手機,轉頭看隔壁後告知「他摩托車不在,他去上班了,你哪裡找?」

保險公司向保險犯罪中心舉發,彭女被台中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一審雖獲判無罪,但二審發現,醫師係根據彭女主訴的視力狀況開立診斷證明書,有醫師懷疑彭女佯裝視覺失能,因她聲稱要向公司請假或請看護,才開立診斷證明書給她。

另外,彭女未能通過醫院的「詐盲測試」,還有醫師說,彭女視覺誘發電位(VEP)檢查正常,視力可以矯正,但在診間看診的時候,不管怎麼調整光學鏡片,彭女都表示看不到。

二審認定彭女為詐領保險金假裝視力受損,撤銷原判決,依詐欺罪將他判刑2年,彭女不服,上訴最高法院被駁回,全案定讞。

民事部分,南山人壽、友邦人壽、保誠人壽陸續提告要求彭女返還保險理賠金,二審均獲得勝訴定讞。明台產物保險則提告要求彭女返還已領取的167萬元汽車強制責任險理賠金,台中地院上月底判決明台勝訴,請求金額全數准判,仍可上訴。

彭女向醫師謊稱眼睛看不清楚,已達失能的程度,取得不實診斷證明詐領保險金。AI生成示意圖
彭女向醫師謊稱眼睛看不清楚,已達失能的程度,取得不實診斷證明詐領保險金。AI生成示意圖
作者簡介

鮮明

曾先後任職3家平面媒體,跑過許多大大小小的社會新聞,擅長處理讀者投訴、爆料案件,挖掘網路熱門議題,樂於踢爆社會的不公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