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陳男在2022年11月起受雇為公司員工,老闆提供公司上班處所讓他居住,陳男入住後在內部裝設監視器錄影設備,但老闆並不知情,隔年8月他為找尋小孩丟失物品,在查看監視器畫面時,發現老闆帶人回來,並在客廳發生性行為。

陳男不顧老闆收留恩情,突生歹念,同年月30日深夜約出老闆,告知他手上握有對方私密影片,如果不想要影片散佈,就拿9萬元來換原始檔案,老闆聽聞後心生畏懼,託人轉交9萬元給陳男,事後越想越不甘心,報警提告並附帶民事求償。

警方偵辦時,陳男還否認犯行,辯稱是投資款項,直到檢方依恐嚇取財起訴,出庭時才坦承,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0月、不法所得9萬元沒收,老闆則求償精神撫慰金200萬,民事庭認為陳男不顧對方無償提供一家人居住恩情,還以錄下的性影像恐嚇取財,事後並未誠心懺悔、取得諒解,衡量雙方狀況,認原告得請求財產損害9萬,精神撫慰金26萬,共計35萬元,可上訴。

陳男不顧老闆恩情,反以私密影片恐嚇取財,刑事被判10月,民事判賠35萬元。資料照
陳男不顧老闆恩情,反以私密影片恐嚇取財,刑事被判10月,民事判賠35萬元。資料照
作者簡介

莊曜聰

當過廣告業務、公關、房仲、外商講師,輔大新聞傳播系畢業,卻在35歲才重回媒體圈,人生一言難盡,喜歡跟刁民一起,感受人間煙火氣,社會新聞還是最愛,你有故事我有筆。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搶登淡江大橋!「我的新北市」粉絲見證會活動開搶名額 一覽國際壯闊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