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注意斑馬線上有人!巨業客運駕駛輾斃女大生 一審判決曝光|壹蘋新聞網

沒注意斑馬線上有人!巨業客運駕駛輾斃女大生 一審判決曝光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台中報導】就讀東海大學會計系的林姓女大生與王姓學姐,前年9月走在台中市西區中山路行人穿越道,卻遭到施男駕駛的公車撞上,家屬指控施男肇事後下車查看,卻又回到駕駛座移動公車,造成二次輾壓,林女因此傷重喪命,最終釀成1死1傷慘劇,施男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今天一審宣判,法官認為施男未依規定禮讓行人闖禍,判處4年6月徒刑,可上訴。
東海大學2名女學生前年9月22日深夜過馬路,被巨業公車撞上,釀成1死1傷慘劇。資料照片
東海大學2名女學生前年9月22日深夜過馬路,被巨業公車撞上,釀成1死1傷慘劇。資料照片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4年9月22日晚間9時許,65歲施男駕駛巨業客運305號公車,途經台中市西區中山路,在左轉綠川東街時,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林姓、王姓女大生,20歲林姓女大生遭捲入車底,警消到場將人救出送醫,最後仍回天乏術,另名20歲王姓女大生手腳擦挫傷,送醫後性命無虞。

施姓駕駛並無酒駕情形,他向檢警供稱,當時天色昏暗加上女學生身穿深色衣物,他沒能及時發現才撞上,台中地檢署偵辦數月,期間發現施男2013年時就因駕駛公車,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留下前科,但沒能記取教訓再生事端,造成被害人家屬難以承受的傷痛,偵結後依過失致死、過失傷害起訴施男,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中地院審理此案,法官認為施男是職業駕駛,對行人安全負有高度注意義務,但在行經斑馬線時未注意、並依規定禮讓,違反交通安全規範,最終導致無可挽回的悲劇,今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

施姓駕駛13年前也曾駕駛巨業公車撞死女騎士,一審遭判4年6月徒刑。資料照片
施姓駕駛13年前也曾駕駛巨業公車撞死女騎士,一審遭判4年6月徒刑。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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