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直屬中隊日前下午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桃園區大興西路與文中路口時,發現對向車道一輛自小客車於綠燈亮起後仍停滯於車道,後方車輛多次鳴按喇叭示意,該車仍未移動。警員見狀隨即主動上前查看,發現該名駕駛在駕駛座上陷入昏睡,經警員多次拍打車窗後,駕駛才驚醒並搖下車窗配合檢查。

該名駕駛於搖下車窗後,隨即坦承確實有飲酒行為。現場警員測得其酒測值達 0.65毫克,已超過法定標準,警方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嫌將該名駕駛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根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酒後駕駛自小客車除面臨 30,000元以上120,000 元以下罰鍰外,並將吊扣駕駛執照一至二年;若酒測值達 0.25毫克 以上,更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300,000 元以下罰金。此外,警方將依規定當場移置保管該部車輛,並吊扣駕駛執照一至二年。

駕駛搖下車窗,坦承有喝一點。交通大隊提供
駕駛搖下車窗,坦承有喝一點。交通大隊提供
禁止酒駕
作者簡介

張沛森

主跑社會、地方新聞逾30年,歷任台灣日報、中央日報、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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