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上月26日碧潭派出所有正常受理案件,也沒有叫報案人自己去調閱畫面,只是案件仍在偵辦中,報案人就先行透過關係取得超商監視器。

警方受理報案時,也有請被害人先行停卡,但後續又接到電話,得知被害人的信用卡有被盜刷的情況,現已通知被害人前來做筆錄。

然而,被害民眾自行取得超商監視器畫面PO網的行為,讓許多網友看傻眼。由於一般認知下,超商的監視器畫面取用相當嚴謹,有店員指出,除了公文提取外,不可以給任何人監視器畫面,甚至有人說「前兩年我被搶劫我也不敢這樣拍影片傳到網路上⋯公司會把我罰慘。」「店家要被你害死囉!」

作者簡介

江孟謙

記者、編輯資歷逾10年,曾任網路媒體、報社,各種領域都略有研究。喜歡閱讀、吸收新知,用具有邏輯的文字道出一切;喜歡旅行、攝影,用豐富的照片精彩人生。擅長找到社會上稀奇古怪的小事物,給好奇的讀者帶來另一番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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